“四种形态”“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内容
2023-09-06 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四种形态”是指党内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包括:
·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
“三个区分开来”是指:
· 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 编辑:罗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