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十项规定
2014-05-23 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1.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学院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各自的岗位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全面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具体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注意克服懒、散、玩等现象,严格上下班制度,上班期间严禁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
2.密切联系师生员工。中层以上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师生,为师生排忧解难,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系部,部门联系一个班级,真心实意为师生服好务。
3.按规定做好接待工作。上级领导、兄弟院校等单位领导和同志来学院指导工作或交流学习,应严格按中央、省委相关规定和学院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接待。非特别批准,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高档酒。严禁中餐饮酒、酒后驾车、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等。
4.精简会议活动。要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会期,精简与会人员。做好会前调研及文字材料等准备工作,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不拖会。会议主题明确,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思想和精力开好会,做好会议记录,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学院内部会议严禁发放误餐费、纪念品以及利用公款组织旅游等。
5.切实改进文风。学院所有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坚持少而精、明确具体的原则。内容与已发文雷同、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学院已发文应认真进行清理,废除过时、可有可无的文件。减少纸质文件,一般性文件通过电子公文系统予以发布。
6.规范各类出差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人、限地、限时参加外地会议、培训和公务活动。往返应选择比较经济的交通工具,不准在会议和公务活动期间擅自请吃请玩,不准以各种名义利用公款旅游,严格按标准核报出差费用。
7.压缩公用经费支出。要完善办公、教学、实训等场地的节水节电设施与制度,加强办公、公共场所用水用电巡查和检修,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办公经费支出,不准超标准或随意更换办公家具和电脑等办公设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8.严格相关劳务报酬发放。学院各部门根据具体实际完成好各自的工作和学院临时下达的突击任务,劳逸结合,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尽量不安排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进行,不得随意申报和批准发放加班费、劳务费等补助。严格临聘人员制度,未经学院批准,部门不得外聘临时人员;严格基建、科研、专业建设等各类评审活动经费的审批。
9.强化廉洁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决不允许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进行索拿卡要、收送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决不允许用公款在学院内相互请吃;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全院党员干部、教师不得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10.加强督促检查。学院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大力宣传,自觉遵守;学院将采取抽查、部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落实,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及部门严肃处理。
(湘生物职院党发[2013]7号)